PPATNER

首页 › 常见问题 › 专利撰写与申请质量 › 审查员用「常规技术手段」驳回时怎么抗辩?

审查员用「常规技术手段」驳回时怎么抗辩?

更新于 2026-11-06 · PATNER 产品团队

简答

「常规技术手段」驳回复议的核心是打掉结合启示:证明现有技术整体上没有改进动机、区别特征之间相互制约或组合存在技术障碍,同时指出审查意见是否存在事后重构。再辅以对比文件未公开的证据与商业成功等辅助因素。

展开说明

先拆审查逻辑

创造性判断走三步法,第三步判断现有技术是否给出把区别特征应用到最接近现有技术的启示;「常规技术手段」是审查员在找不到明确启示时的兜底表述。答复的第一步是把这块兜底的真实含义逼出来:它到底是公认常识,还是没有找到启示时的省事说法。

答复前先做两件事:把区别特征逐个列出,核对审查员认定的区别是否完整;核对「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被重新定义——问题定义一变,区别特征的作用评价就全变,任何特征都容易显得常规,这是答复里最容易被忽略的一环。

反驳结合启示的三条路

无改进动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朝相反方向优化,或区别特征针对的缺陷在其应用场景中无关紧要,本领域技术人员没有理由往那个方向改进;论证要落到对比文件自己的实施例与技术路线上,不能泛泛而谈。

特征相互制约:区别特征与其他特征在机理上冲突,单独拿来会破坏原方案的整体效果,结合需要付出创造性劳动;制约关系的论证最好有机理层面的解释,不能只下结论。

存在技术障碍:从对比文件到本方案之间,存在本领域普遍认为难以逾越的问题(如精度损失、稳定性代价),克服障碍本身就是创造性贡献;障碍是否被普遍认可,可以引行业文献与教材佐证。三步法的整体框架见 三步法技术启示。

举证与辅助因素

对比文件逐段核对:未公开区别特征的,指明段落位置与缺失内容;已公开但作用不同的,论证技术作用不同则结合启示不成立——「特征相同、作用不同」是答复里最有力的一类论点。举证方法见 区别特征举证。

辅助证据要用得准:本领域教科书与工具书未记载该手段、该问题在行业内长期未决、产品商业成功与区别特征有直接因果;注意商业成功必须可归因于区别特征本身,与方案无关的销量数据不起作用。辅助因素单独救不活创造性,但要与区别特征的论证绑在一起用。

答复写作要点

每一条反驳都对应审查意见的具体段落,让审查员能直接定位到被反驳的理由,避免只声称「并非公知常识」;必要时要求审查员提供教科书或工具书证据,不能让「公知」停留在断言层面。

预案思维:答复创造性质疑最稳的证据其实在撰写期——实施例里的对比例子与效果数据,比答复期临时组织的论辩有力得多。整体程序节奏与多轮答复的安排见 OA答复策略,创造性判断的法条基础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年修正)全文。

参考来源

引用均为官方文件或公开报道,访问日期 2026-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