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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与附图在软件专利里的规范?

更新于 2026-11-06 · PATNER 产品团队

简答

软件专利的附图不是装饰,而是权项的支持证据:流程图对应方法权项,框图对应装置权项,时序图对应多主体交互。规范上要求线条清晰、黑白、无多余文字注释、标记与说明书一致,任何注释性文字都可能被要求补正或成为解释限制。

展开说明

四类附图各管一段

流程图对应方法权项,步骤框的划分应与权项步骤一一对应;框图对应装置或虚拟装置权项,模块名称要与说明书用语一致;时序图承载多主体交互,能说明特征如何跨设备分布;数据流图说明输入输出与中间结果,支撑充分公开。

软件方案最常见的缺陷是只交流程图,装置权项没有任何结构支撑,审查阶段容易被指为只有算法而无实现手段。涉及虚拟装置权项时框图几乎必需,见 软件专利写虚拟装置权利要求有什么用。四类图不必全画,但方法权项与装置权项各自至少要对上一张。

制图规范与高频补正点

附图应使用制图工具绘制,线条均匀清晰、不得涂改,通常要求黑色线条、不着色;除必要词语外不得含有其他注释,也不得出现品牌标识、网址、水印、二维码。流程图中的判断框与执行框要用规范图形,不能以文字描述替代框线。依据见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 年修正)全文 及其实施细则与审查指南的规定。

附图标记必须与说明书文字一一对应:说明书未出现的标记、重复使用的标记、标记与部件名称错位,都是形式缺陷。附图页要有编号,多页附图按顺序排列,说明书提到「如图所示」时要指明图号。彩色附图即便内容正确,也常被要求重新提交,白白挤占申请日后的修改窗口。

截图类附图要谨慎:含系统状态栏、账号信息、第三方界面的截图既有公开风险也有格式问题。界面方案一般用线框示意图替代真实截图,界面权项布局见 界面交互类发明的权利要求怎么布局。

附图与权项的三角关系

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项,因此流程图上多画一个可选分支,可能被解读为权项必须包含该分支;反之,权项有的步骤图上没有,会被质疑公开不充分。撰写的自检动作是双向核对:权项步骤数、附图框数、实施例段落逐条对齐。

从权的支撑也依赖附图:从权限定在第一条件下并行执行,附图里就要有对应的并行分支或状态图,否则容易收到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通知,应对思路见 「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怎么答复。

附图还是修改的边界:后续想增加一个步骤或分支时,只能从原图与原说明书里找依据。绘制阶段多留一条通用分支,往往就是未来答复审查意见时唯一的退路。

从交底到附图的工作流

交底书通常只有一段文字描述,转化时先画最粗的流程图,再按权项层级逐层加细节,最后回填说明书。这个顺序能避免附图过度具体化,把非必要细节画进主流程。转化方法见 技术交底书怎么转化成权利要求书。

交付前做三件事:全图去色、去注释、去标识;确认所有标记在说明书出现;确认流程图覆盖独权与全部从权的判定分支。这三步能消掉软件申请中最常见的补正与审查意见来源。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