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中的数值范围尽量用数学符号表达,例如「≥30℃」「>5」;按通行解释,「大于」「小于」「超过」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端点是否含入直接决定边界值算不算侵权。
适用时机撰写含数值范围的权利要求时
法律与审查依据
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包含有数值范围的,其数值范围尽量以数学方式表达,例如,“≥30℃”“>5”等。通常,“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 3.3
引用为现行《专利法实施细则》与《专利审查指南》原文;规则库对每条引文做过回底本核验。
为什么这样规定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 3.3 规定:一般情况下,权利要求中包含有数值范围的,其数值范围尽量以数学方式表达,例如「≥30℃」「>5」等;通常,「大于」「小于」「超过」等理解为不包括本数,「以上」「以下」「以内」等理解为包括本数。这条规则的上位依据仍是《专利法》第 26 条第 4 款的清楚要求——数值范围的两个端点是范围的边界,边界含义必须由文字唯一确定。
端点为什么值得单独一条规则,因为边界值恰恰是纠纷最集中的位置。竞品的参数往往刻意压在边界上:权利要求写「温度大于 30℃」,竞品把工艺温度定在 30℃整,就有充分的理由主张不落入范围。相反,权利要求写「30℃以上」,竞品取 29.9℃也能躲开。数值范围权项的攻防几乎全部发生在端点,端点含与不含的每个字都有对抗意义,这不是修辞问题,是划界问题。
指南要求「尽量以数学方式表达」的理由在于消除解读环节。数学符号 ≥、>、< 的含义在数学上唯一,不依赖语言习惯;「大于」与「以上」的差别在日常语言里经常被混用——口语里「三十度以上」很多人理解为大于三十度。把范围写成「30℃≤T≤80℃」或「≥30℃」,读者、审查员、法官读到的是同一套符号系统,争议空间被压缩到最小。用文字表达端点时,「大于」「小于」「超过」不含本数、「以上」「以下」「以内」含本数的通行解释就是唯一依据,撰写者必须按这套口径写字,而不是按自己的语感写字。
端点写错的代价分两个方向。想含端点却写了「大于」:边界值被自己让出去,竞品可以合法使用恰好 30℃的参数,而说明书和实施例里恰恰演示了 30℃的效果——证据都在,范围里却没有它。想排除端点却写了「以上」:范围被读得比自己意图更宽,宽出来的部分若覆盖了现有技术,会引出新颖性问题;即便不覆盖,也等于替竞争对手把一个本来可用的参数点划进了自己的垄断区,在无效程序中反而成为对方攻击范围的抓手。
端点之外还有两层容易忽视的核对。一是端点与实施例的对应:权项写「5~10 份」,说明书实施例只演示了 8 份一个点,中间与两端的取值都没有支持,概括范围会被质疑(支持问题与 DR-CLM-014 相关,数据问题与 DR-SPE-012 相关)。二是多个范围之间的关系:独权写「0.5%~2%」、从权写「1%~3%」,从权范围的一部分落在独权之外,这种断档会让从权的引用关系变得混乱;多档范围应有意识地设计成嵌套或衔接,避免无意的重叠与空洞。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场景:修改与答复时的端点调整。答复审查意见收窄范围时,端点值怎么改是一个独立决策——收窄到实施例恰好演示过的值是安全线,凭感觉把端点挪到没有数据支撑的新数值上,会同时引来修改超范围与支持两个问题。分案或要求优先权时同样如此:数值范围在两份文本之间的任何改动,都要检查新端点是否在原始记载中有依据。端点的每一次移动都应当有出处,这个习惯在后续任何程序里都能省去一轮争论。
反向检验的做法是把权项里每个范围改写成数学式:把「大于 30℃」写成「T>30℃」,把「30℃以上」写成「T≥30℃」,改写时问自己一句——这个边界是我要的吗。凡是改写后与意图不符的地方就是失分点。本条与 DR-CLM-010 同属「用词即范围」的限定语言规则,与 DR-SPE-012(说明书数值支持)构成权项与说明书两侧的配套。
怎么写才合规
范围一律用数学符号
把权项中所有数值范围写成数学表达:「≥30℃」「>5」「0.5≤x≤2」。允许的组合是「数值~数值」加两端明确的含入关系,或者直接用不等式。混合写法(「大于 30℃且不超过 80℃」)符号化成「30℃<T≤80℃」,一口气读完不产生歧义。
用文字端点时按口径写字
确需用文字表达端点的场合,严格按通行口径选词:含端点用「以上」「以下」「以内」;不含端点用「大于」「小于」「超过」。写完逐个自查:这个词的口径与我的意图一致吗。不要使用「超过约」「大约以上」这类含混组合。
端点与实施例对账
每个范围端点都要在说明书里找到支撑:要么实施例直接演示了端点值附近的取值与效果,要么有数据说明端点以外效果劣化。只有单点实施例的范围要主动收窄或补数据。这一步是在给自己未来的修改留依据,也是抵御支持性质疑的证据。
多档范围设计成嵌套
独权到从权的数值范围应当逐级收窄且相互衔接:独权 0.5%~2%,从权一 0.8%~1.5%,从权二 1%~1.2%,每一档都完全落在上一档之内。收窄的每一级都要有对应数据或理由。写完后画出范围阶梯,检查有没有断档与越级重叠。
单位与精度全文统一
同一参数在权项与说明书中的单位、小数位、有效数字口径要一致:权项写「0.2~0.5mm」,说明书写「0.2 mm 到 0.5 毫米」就是隐患。单位换算后的数值(毫米换英寸)会引入精度漂移,除非必要不做单位变换,做了就在两处写全精度。
示例:反例与改法
1. 一种退火工艺,其特征在于,退火温度大于 30℃,保温时间为 10~20 分钟。
问题发明点的关键窗口包含 30℃这个端点,实施例演示的正是 30℃时的效果,但「大于 30℃」把本数排除在外。竞品采用 30℃整的工艺即可主张不侵权,而权利人自己的数据却证明该温度有效——范围与证据脱节,维权时没有救济手段。
改法改为含端点写法:「退火温度为 30℃以上且不超过 60℃」或「30℃≤T≤60℃」,把端点纳入范围;同时确认实施例覆盖端点附近取值。
4.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防腐剂含量为 0.5%以上(重量)。
问题撰写者本意是防腐剂要低于某个上限、0.5% 只是常见值,却把「0.5%以上」写成了范围限定——按口径这包括 0.5% 且无上限,任何防腐剂超量的产品都落入范围。范围过宽既可能覆盖现有技术,也给无效请求人留下攻击空间。
改法写成有意设计的区间:「防腐剂含量为 0.5%~1.5%(重量)」,并在说明书给出 0.5%、1.0%、1.5% 三档的防腐效果数据,说明超出 1.5% 时安全性与成本劣化。
5.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膜层,其特征在于,所述膜层的厚度为 5~10μm,较佳地,厚度为 6~9μm,更佳地,为 7~8μm。
问题「较佳地」「更佳地」是说明书的优选语言,混进权项后每段范围的限定关系变得含混:是并列的三个可选范围,还是逐级收窄的层次,读者无法确定。多档范围本身是合法手段,但要写成明确的从属结构,而不是在同一句里堆叠。
改法独权写「所述膜层的厚度为 5~10μm」;从权一写「所述膜层的厚度为 6~9μm」;从权二写「所述膜层的厚度为 7~8μm」。三级范围嵌套,每一级的支持数据在说明书中对应。
2. 根据权利要求 1 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烘干温度为 80~100℃,所述烘干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问题这一条里的范围写法是合规的:「80~100℃」两端的含入关系按「~」连接的通行读法处理且与说明书一致,「不超过 30 分钟」对应「≤30 分钟」,含本数的意图清楚。它用来说明本条的目标不是消灭数值,而是让每个端点的含与不含都有唯一读法。
改法无需修改。核对事项只有两项:说明书中同一参数的写法与权项一致,实施例覆盖了 80℃与 100℃两端附近的取值。
常见误区
- 想含端点却写「大于」「超过」,边界值让给了竞品。
- 想排除端点却写「以上」「以下」,范围比意图宽。
- 权项与说明书对同一参数的端点用词不一致。
- 范围跨度极大却只有一个单点实施例,支持无依据。
- 从属权项的数值范围与独权范围断档或越级重叠。
- 「较佳地」「更佳地」堆进权项,多档范围关系含混。
- 同一参数在两处单位或小数精度不一致。
- 用「大约」「约」修饰端点,边界含义不确定。
提交前检查清单
- 权项中的数值范围是否尽量用了数学符号表达?
- 保留文字端点的,「大于/以上」等用词的含本数口径是否与意图一致?
- 每个范围端点在说明书中是否有实施例或数据支撑?
- 多档数值范围是否构成嵌套衔接,无断档无越级重叠?
- 权项与说明书对同一参数的写法、单位、精度是否一致?
- 权项中是否残留「较佳地」「大约」等含混修饰?
- 边界值是否有意纳入或排除,而非默认写法?
相关规则
本页为撰写方法说明,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的撰写与答复请咨询专利代理师。
